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第13层、第14层部分单元写字楼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日期:2021-02-08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轨道交通大厦第13层、第14层部分单元写字楼公开招租”项目,现将本次公开招租项目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码:21006
2、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持有的轨道交通大厦第13层、第14层部分单元写字楼公开招租
3、挂网面积:第13层约1782.60平方米,第14层约817.50平方米,总计2600.1平方米
4、挂网底价:第13层为64.62元/平方/月,第14层为64.94元/平方/月
5、挂网时间:第一次2021年1月12日-2021年01月25日;第二次2021年01月26日-2021年02月08日
二、招租方式
1、出租方式:第13层整层及第14层5-9单元作为一个出租标的公开出租。
2、响应人资格:
(1) 拟承租客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其总公司的授权书。拟承租客户为金融、银行、律所、建筑设计院类企业(企业类别以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包含内容类别为准),允许同一集团或控股公司若干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申请承租,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 承租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招租流程:
物业出租公告期满后,产生2家或者2家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一次性密封竞价活动,出价格最高者为承租人;如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对物业进行出租,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如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均无报名者的,由轨道公司自行决定按不低于出租底价的90%价格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三、招租结果
招租公告期间,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平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莞东城台商大厦第四分公司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单位提交了承租资料。经审查,该联合体符合承租条件。
由于本项目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招租人拟采取按照招租底价与承租人签订出租合同。
四、公示时间:2021年2月9日-2月20日
五、招租经办人:雷先生
地址:东莞市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电话:0769-22802884
六、异议受理部门: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光大We谷C1栋23楼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69-22117768
意向承租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期间向产权服务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将完整的异议书面材料原件送达产权服务机构,逾期则视为对招租结果无异议。超出提交异议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产权服务机构将不予答复。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