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第14层至17层、第21层部分单元写字楼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日期:2021-03-17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东莞产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的“轨道交通大厦第14层至17层、第21层部分单元写字楼公开招租”项目已于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4日、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0日进行两次公告。挂牌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1007、21009。
2、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持有的轨道交通大厦第14层至17层、第21层部分单元写字楼公开招租。
3、本项目整体作为一个出租标的公开出租。
4、出租面积:
楼层 | 单元组合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第14层 | 1、2、3、4、10单元 | 899.67 |
第15层 | 整层 | 1798.88 |
第16层 | 整层 | 1798.88 |
第17层 | 整层 | 1798.88 |
第21层 | 5、6、7、8、9单元 | 899.21 |
合计 | 7195.52 |
5、租金底价:
楼层 | 面积(平方) | 底价(元/平方/月) |
第14层(1、2、3、4、10单元) | 899.67 | 64.94 |
第15层整层 | 1798.88 | 65.27 |
第16层整层 | 1798.88 | 65.60 |
第17层整层 | 1798.88 | 65.93 |
第21层(5、6、7、8、9单元) | 899.21 | 67.34 |
6、租赁期限:5年。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拟承租客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其总公司的授权书。拟承租客户为金融、银行、律所、建筑设计院类企业(企业类别以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包含内容类别为准),允许多家关联公司组成联合体申请承租(应提供联合承租协议书),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2) 承租人在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招租流程:
物业出租公告期满后,产生2家或者2家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产权服务机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一次性密封竞价活动,出价格最高者为承租人;如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对物业进行出租,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如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均无报名者的,由轨道公司自行决定按不低于出租底价的90%价格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二、挂牌结果
经两次公告,现确定联合承租体(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分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符合意向承租资格且为唯一意向承租方,承租价格为第14层为64.94元/平方/月,第15层为65.27元/平方/月,第16层为65.60元/平方/月,第17层为65.93元/平方/月,第21层为67.34元/平方/月。
由于本项目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出租方拟在挂牌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与上述承租方签订《轨道交通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
三、挂牌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
四、招租经办人:雷先生
地址:东莞市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电话:0769-22802884
五、产权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东莞产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光大We谷C1栋23楼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69-22117768
意向承租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期间向产权服务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将完整的异议书面材料原件送达产权服务机构,逾期则视为对招租结果无异议。超出提交异议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产权服务机构将不予答复。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